据法治日报消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凡是实施非法办理、出租、出售、购买和囤积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相关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停止相关行为,并于2021年6月底前主动注销相关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对通告发布后仍然进行上述非法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通告要求,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应按照“谁开卡、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电话卡、物联网卡、互联网账号的实名制管理。
通告还指出,电信企业应建立电话卡“二次实名认证”工作机制,针对涉诈电话卡、“一证(身份证)多卡”“睡眠卡”“静默卡”、境外诈骗高发地卡、频繁触发预警模型等高风险电线小时内通过电信企业营业厅或线上方式进行实名核验。